【痛心譴責|請勿傷害動物】
今天凌晨時七堵工建西路發生休旅車疑似蓄意輾斃家犬的案件,在飼主和熱心民眾報案後,感謝動保所迅速協助調查,認定蔡姓車主有故意傷害犬隻情事確已違法,目前已請警方依違反動保法函送基隆地檢署偵辦。
新聞畫面中的影像我根本不敢看完,感到非常難過與痛心。在此嚴正譴責蓄意傷害動物的行為,也呼籲大家:
一、善盡飼主責任,公共場所活動請陪伴毛孩並確實繫牽繩,以保護毛孩安全
二、請勿蓄意傷害動物,是有刑責的。依據動物保護法第6條「任何人不得騷擾、虐待或傷害動物」,依同法第25條第1項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,併科20萬元以上,200萬元以下罰金:一、違反第五條第二項、第六條或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,宰殺、故意傷害或使動物遭受傷害,致動物肢體嚴重殘缺或重要器官功能喪失。
三、若真的不幸撞到動物,第一時間請報警並協助送附近獸醫。
四、另外,行經山區或動物活動區域,請降低車速。若撞到野生動物,第一時間請通知專業單位處理。
動物雖然不會說話,但他們和我們有一樣的感受力,也一樣珍惜自己的生命。希望再也不要發生這樣殘忍的事情,我們一起來關注,同時也從自己能做的事情開始,為動物友善社會盡一點點心力。